赵 卫 1957年生于北京。全国政协委员,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,中国国家画院创作研究部主任,国画院副院长,享受国务院专家政府特别津贴,国家一级美术师。作品先后参加第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十一届全国美展,分别获铜奖、优秀作品奖、齐白石奖、中国美术创作奖,入选《百年中国画展》(中国美协)、《中国绘画五十年》(中国美术馆)等国家级大型展览和画集。在国内外举办过多次画展,出版有多部个人画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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